行政相对人擅自占用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土地建设生产厂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我局于2020年12月30日,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2.2775亩国有土地和56.571亩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694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1487192元人民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