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现对胡新龙、王云申请办理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存量房协议出让情况公示以及办件流程进行公告撤销,公告时间为3日。公告期间,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宿州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联系,并提供异议事项的相关依据。联系电话:3937367,联系人:李艳。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