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颐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2日取得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301202000062号)因用地位置、面积调整,需重新申报,原证注销。
特此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项目代码 |
项目拟选位置 |
拟用地面积 |
证书或证明号 |
1 |
砀山县颐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18-341321-44-02-025701 |
砀山县关帝庙镇、薛楼板材加工园 |
总用地面积1.4465公顷,其中农用地1.4465公顷(含耕地0.2279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
用字第341301202000062号 |
公告单位: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