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宿州市2021年(二、三、四季度)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1 16:24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国土监察支队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项目编号:AHTH-2021-2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2021年(二、三、四季度)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东有色深部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资源调查与评价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大光路26号

中标(成交)金额:194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市2021年(二、三、四季度)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谈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谈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至2021年(二、三、四季度)卫片审核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竞谈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4000(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189055791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宿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址: 淮河西路219   

联系方式:闵浩 1815579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 18905579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威        

电  话:       1890557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