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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现场会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16 11:12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编辑:许明伟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7月15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宣城市召开现场会,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郜红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现场察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矿山生态修复情况;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巢湖、东至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通报;重点研究讨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自然资源领域)”;听取了各地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整改进展、年度废弃矿山修复计划进展、中央和省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汇报;听取了厅信息中心“全省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系统”的介绍和地调中心对《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责主业,坚决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更加科学、符合实际的整改方案;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研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坚持“严起来”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尽责;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问题整改上务必实事求是。

会议要求,要尽快修改完善整改措施清单,在整改时限上要兼顾“高质量”和“往前赶”要求,在整改标准上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在整改措施上要对照职责、务求实效;要抓紧抓实中央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发现问题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吸取巢湖、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深刻教训,扎实做好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要深入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各地遴选上报项目的基础上,抓紧完善省级项目库并利用“双招双引”等平台向市场公开推介,力争尽快形成有效的市场化路径。

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省公益地质调查中心和信息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许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