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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0-10-21 09:59 来源: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规范全县农村住宅建设秩序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决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推动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出台强化了规划管理的引导作用,促进了农民新村、美丽乡村等建设 ,坚守了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了节约集约用地。

暂行办法规范了农村村民申请审批条件,建立了联审联办和宅基地流转、退出补偿奖励机制,推动了宅基地标准化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办法明确了县自然资源部门职责,主要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乡村规划许可和房地一体登记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