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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发布日期:2020-06-04 09:27 来源: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辑:中国自然资源报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本报讯(记者 方黎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意见》要求,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登记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推行网上受理审核,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力争不见面办理,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

在加强登记纳税衔接方面,《意见》提出要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涉及的相关税收等作为“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方面,《意见》提出,要继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无缝衔接,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明确,要在不动产登记、缴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继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

《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二卖”,防范交易风险。要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便民利企。登记机构要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税务部门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

《意见》还要求,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不动产唯一标识码的作用,“一码关联”不动产相关审批、交易、缴税、登记等事项。同时,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防范交易风险,与相关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支撑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等提供便利。今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所有市县以及西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力争推出网上查询服务。

据了解,此次《意见》是基于全国不动产登记已有探索实践出台的。近年来,以江苏、浙江以及福州、南宁、黄山等地为代表,全国近2500个市县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100多个市县推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确保了登记服务不停不断,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

与此同时,各地积极推进登记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浙江、安徽等地建立登记税务“一窗受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登记费和税费线上支付、“一次收缴”,提高了效率。

2019年,自然资源部在济南、哈尔滨、新沂等地部署试点,以点带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已累计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600多万本。

为方便企业融资,全国登记机构目前已向各类银行延伸抵押登记端口或办理点1.3万多个。其中,浙江建立抵押登记“总对总”联办机制,覆盖11个地市、90家银行,接入3500多个网点,累计办理约27万件抵押业务,抵押贷款7000多亿元,尤其在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上发挥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