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507-00033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日期: 2025-07-15 15:4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对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8号议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对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8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15 15:4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李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矿产资源集约节约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建议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议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积极推进矿业资源绿色开发,加大勘查力度,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全力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朝着绿色、高效、可持续的方向迈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源支撑。

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较丰富,煤炭、盐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等为我市优势矿种,主要分布在埇桥区、砀山县、萧县,保有资源储量位于全省前列,其中煤炭资源勘查程度较高,截至2024年底保有资源量,煤炭40.45亿吨,水泥用灰岩1908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40697立方米。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我市严格执行《宿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简称《矿规》),实施开采总量控制,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截至2024年全市有效采矿权25宗,其中煤炭矿8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宗、水泥用灰岩矿2宗,大中型矿山占比92%。

2024年全市开采矿产资源总量3676.72万吨,开采矿种主要为煤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年产矿石量3610.84万吨,工业总产值93.6亿元,矿产品销售收入88.98亿元,利润总额9.66亿元,税金总额8.18亿元

三、矿权出让情况

根据《矿规》我市共划定11个砂石集中开采区,按照合理有序投放大型砂石采矿权的原则,“十四五”期间,我市公开竞争性出让4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总资源储量5.3亿吨。

目前,“十四五”期间公开竞争性出让的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萧县义安山矿区南矿段、萧县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正在有序建设投产,保障我市砂石矿产保有资源量,增加砂石矿产资源储备。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42号)规定:“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第二点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 300 米左右的夹缝区域(不超过400 米),不宜单独设置矿业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涉及财政出资勘查项目成果的除外)。

以及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实行砂石土类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的矿产)采矿权“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第五点已商有关部门明确用地(林、草 )、环保、水保、安全等涉矿手续办理的相关要求。

上述规定指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出让需“净矿”,且符合用地(林、草 )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不适用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需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鉴于我省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出让作出了严格且明确的规定,按照目前政策暂不适宜开展原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待有相关政策调整后将依法依规积极推进。

“十五五”期间,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计划公开竞争性出让埇桥区龟山、灵璧县凤山等4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实现砂石矿山资源开采无缝衔接,保障我市矿山资源开发可持续性。

四、矿山修复治理

    我市在建生产矿山均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单独设立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每年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保证矿山关闭后账户资金能够满足后期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需求,同时我市高度重视在建生产年度生态修复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矿山每年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年度生态修复任务,从而确保矿山在关闭后能够及时完成治理任务。

我市废弃矿山数量较多,生态修复任务较重。“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修复废弃矿山284个、面积2.23万亩。截至2025年5月底,已累计修复158个、面积0.95万亩。2025年,全市计划修复废弃矿山139个、面积1.43万亩,投入资金4.35亿元,治理责任主体均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修复模式划分生态重建90个、自然恢复22个、转型利用27个。截至目前,47个项目已完成施工,55个项目正在施工,16个项目完成招标工作,计划6月20日进场施工建设,剩余21个项目预计7月15日前完成招标工作后施工建设。

综上,我市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矿产资源开发整体稳定,后备资源充足,当前不仅可以保障我市供应,并且辐射周边地区。为避免资源浪费,提高矿产综合利用效率,坚持以《矿规》为蓝图,科学有序投放矿业权,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依规依法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紧盯国家政策,待有相关政策调整后,将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原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促进矿产企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

2025年为废弃矿山治理收官之年,我局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查调度,确保年底前实现存量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见底清零。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7-3937560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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