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89号提案的答复
魏三强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动“渔光互补”与采煤塌陷区治理融合发展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宿州市共有煤炭矿山21家(含井工开采高岭土矿),埇桥区8家、萧县13家;生产矿山6家、基建矿山3家、申请停产矿山1家、闭坑关闭矿山11家。其中朱仙庄煤矿、芦岭煤矿、桃园煤矿、祁南煤矿属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钱营孜煤矿属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除龙王庙煤矿处于基建状态外,其余矿山企业开采过程中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采空塌陷。截至2025年4月,宿州市现有采煤沉陷区总面积约为125088.13亩。
根据《宿州市“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5年)》相关要求,2025年宿州市规划治理4个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其中:萧县1个、埇桥区3个,规划治理面积4346.91亩。截至目前,4个项目均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其中:萧县泉沟煤矿治理项目正在施工,治理面积371.73亩;埇桥区芦岭煤矿治理项目施工单位正在施工,治理面积3136.29亩;埇桥区朱仙庄煤矿和水面综合治理2个项目施工单位正在施工,治理面积896.23亩,其中水面治理项目749.37亩,土地复垦146.86亩。
二、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坚持生态修复标准开展修复。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采煤沉陷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确保采煤沉陷区优先复垦为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截至2024年底,宿州市治理采煤沉陷区面积为35932.84亩,复垦耕地面积。
(二)坚持标准,有序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每个生态修复项目坚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台账、有督查、有记录、有专家指导、有带经纬度的对比图,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挂图作战,建账督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设则建设”的要求,做到“三结合”,即生态修复与周边环境治理相结合、与土地复垦相结合、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短期治理效果和长期治理效益。
(三)因地制宜,推动采煤沉陷区光伏项目发展。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渔业养殖水域上方的空间,通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实现光伏发电与渔业养殖的协同发展。例如朱仙庄煤矿采煤沉陷区,水面安装光伏面积约为1787亩,祁南煤矿采煤沉陷区水面安装光伏面积约为5633亩,未来我市将继续因地制宜推广利用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渔光互补”。
(四)强化顶层设计,精准规划定位。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编制了《宿州市“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期我市已经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了宿州市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市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进度,不断健全采煤沉陷区监测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利用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渔光互补”。
一是结合我市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实际,以及渔业、生态治理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渔光互补”项目。合理利用采煤沉陷区整理的土地,发展“渔光互补”、现代畜牧、园艺苗圃、等特色产业,培育旅游+、生态+等新型业态,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和多元产业发展。
二是加大采煤沉陷区修复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同时统筹相关财政资金投入治理中,将有关部门用于皖北地区建设项目资金归拢使用,将“和美乡村”建设与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建设相结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7—3937565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4日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三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被采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不能解决、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