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507-0002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日期: 2025-07-15 15:1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15 15:1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刘文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拆除居民小区楼顶违章搭建”的建议已收悉。目前我市确实存在部分居民小区顶层住户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的情况下,在楼顶采用轻质材料进行违章搭建的问题,不仅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此,您提出一些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和意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非常有针对性。针对您的建议意见,我局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加大居民小区楼顶违章搭建执法力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层,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5月,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宿州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城市规划执法职责交由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

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原规划执法支队已撤销,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城区、园区的违法违反规划的查处工作职责。下一步,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居民小区楼顶违章搭建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遏制增量。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设立专门的违法建设举报电话,由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牵头社区和物业对居住小区楼顶违建进行实时监控,一经发现违建苗头,执法部门第一时间进行阻止,将楼顶违建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摸排,解决存量。由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牵头社区和物业对我市居民小区楼顶已有违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原则,通过自行拆除和强行拆除等方式逐步解决历史遗留已有居民小区楼顶违法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市房管中心按照工作职责,持续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强化小区日常巡查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发现住宅小区楼顶存在违章搭建行为时,须及时进行劝阻,对经劝阻无效的,应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下一步,市房管中心将继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巡查劝阻责任,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工作,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秩序和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合力,做好监督配合。对于小区楼顶违章搭建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批后监管,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积极配合做好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发挥部门优势,提供规划方面的专业支持。三是及时移交线索,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后,按照规定将案件线索移交至相关执法部门,并做好衔接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7-3937172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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