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507-00025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日期: 2025-07-15 15: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
第147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
第1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15 15: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市民政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侯姝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宿州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养老服务设施是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近年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责,严格贯彻落实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强化规划引领,积极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过程中,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关要求根据老年人分布和结构状况、服务需求及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科学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和建设标准,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原则和要求,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二、严格执行,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地。一是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纳入《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二是按照地块详细规划要求,在核提出让****条件时,明确载明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和要求;三是在审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对照规划条件要求重点审查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情况,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位置和建筑面积,经市规委会审议确定。四是严把规划核实验收关口,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建设,按照规划方案规定实施建设。五是项目竣工验收后,要求建设单位将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提供给项目所在区域政府部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加强与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衔接,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共同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规划服务相关工作,助力宿州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复类别: A

联系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393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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