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03 09:2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安徽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002022B01137(出让合同编号为 341300〔2022〕挂078 ,宗地号为 2022-220# ),土地坐落在宿州市经开区金江七路北侧,面积为42716.89㎡。约定的动工日期为 2023年 6月 20日。
上述宗地存在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郑侃 联系电话:0557-3937573
2025年 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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