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412-00022 信息分类: 闲置土地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20 18:0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闲置土地认定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闲置土地认定书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20 18:0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413002020B00675(出让合同编号为 3413002020041 ,宗地号为 2019-39# ),土地坐落在宿州市北关办汇源大道东侧,面积为11819.39㎡。约定的动工日期为 2021 1 25日。

上述宗地存在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年未动工开发的 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郑侃    联系电话:0557-3937573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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