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20 18:0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闲 置 土 地 认 定 书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002020B00675(出让合同编号为 341300〔2020〕挂041 ,宗地号为 2019-39# ),土地坐落在宿州市北关办汇源大道东侧,面积为11819.39㎡。约定的动工日期为 2021年 1月 25日。
上述宗地存在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郑侃 联系电话:0557-3937573
2024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