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403-00008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3-19 14:4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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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9 14:4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根据《2023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逐项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2023年9月,我局调整了局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和成员的各项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局领导齐抓共管、法制机构牵头组织、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2.高度重视,带头学法。一是市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党组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坚持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在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抓法治建设,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三是举办、参加法治建设业务能力培训、讲座,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业务能力水平。

3.加强考评,务求实效。积极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综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依法行政内容作为年度市局对各县区(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积极建章立制,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坚持广泛征求意见,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后,再提请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研究,研究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文件出台后依法向市政府备案,确保程序合法,无被备案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和撤销的情形。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立足于改革发展客观需要,准确把握制度需求,对本机关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了废止、修改、保留等意见,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市局对依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前,根据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业务科室对收集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交局法制机构和局法律顾问审核,审核通过后上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会审。2023年,对36件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市直单位234件来文征求意见进行反馈答复,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3.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自2012年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玲为局法律顾问。2023年,我局有一人取得公职律师证,现有公职律师3名。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自然资源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我局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应诉、重大执法决定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必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大大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讲座。5月31日-6月2日,市局组织全市业务骨干到市委党校进行封闭的业务及政策宣传培训;9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普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班;11月21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戴宝燕同志给市局全体干部职工讲法治党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依法管理自然资源水平;11月30日,组织法规科及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治教育培训;12月1日,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自然资源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解读培训会”。

及时安排新录用上岗和未取得行政执法上岗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学习并参加考试,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3年,我市有30余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局政务公开系统和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权责清单等事项,定期更新“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确保执法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配备数据存储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工具,建立全过程录音录像询问室,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全记录。三是扎实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明确由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通过后由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案审会,召集相关科室进行集体会审,最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从而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手段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打造“科技+执法”新模式,不断提升执法实效。一是采用“人防+技防”,强化问题源头管控。引入高分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全时段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与日常动态巡查补充,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初进行预警,大大提升执法实效。二是搭建信息平台,持续跟踪监管。采用“一张图”管地,将土地、矿山审批、调整、查处等信息与卫片执法工作相融合,对土地、矿山变化情况持续跟踪监管。将日常巡查、卫片执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成果纳入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建立清单台账,保证执法留痕。三是整合数字资源,综合分析评估。通过信息监管平台开展数据分析,对县区、乡镇一个时期内用地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对违法问题突出的县区和乡镇进行预警提示,督促加强问题管控。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诚信体系平台,将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违法主体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四是全面提升城市规划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对接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立违法建设管理系统,将违法建设管理系统纳入智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促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执法、远程监管功能,提高规划执法效率和水平。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开展行政诉讼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31件,其中涉及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7件,再审行政诉讼案件1件;涉及不动产登记25件、信息公开4件,土地纠纷处理2件。2023年度我局胜诉案件28件,胜诉率90.3%。对于败诉案件,我局积极与法院对接,依法履行司法裁判,积极纠错。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省政府、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2023年,我局被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涉及《行政处理答复书》6件,信息公开3件,不动产登记3件,行政处罚2件。维持2件,撤销3件,责令履行职责1件,未出结果8件。配合上级调查行政复议案件12件,均属于土地征收类案件。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树立法治思维,积极履行落实上级复议决定。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氛围

1.统筹安排普法宣传工作。为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我局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书及普法清单,结合重点工作对全年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做到方案和年度计划紧密衔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普法宣传工作。

2.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局党组充分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坚持完善局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安排学法,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利用每周五学习日时间,全面系统地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上级依法行政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党校教授等来我局开展法治培训,努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能力。坚持以案释法,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以典型案例为鞭策,对标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由此查漏补缺,有效促进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

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突出宣传本部门普法目录清单中的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节点,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宣传过程中开展了专题讲座,健步走等活动。组织本系统新录用及转业干部进行新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到滨河社区宣讲《民法典》知识等。依托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大大提高法治宣传实效。

4.普法实践结合,注重普法实效

全市各级自然部门坚持把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根据“预防为主、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防查并重”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在前面,努力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止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严起来”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法行为,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的文件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始终把实时普法工作放在首位,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坚持既依法依规又科学合理执法理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年初,我局制定并及时公开了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计划、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细则。2月,我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宿州市2023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7月11至12日,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抽取的三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安排检查人员6人次,对被抽查企业进行现场勘查,查看资料报表,检查结果均为“合格”。10月,我局对随机抽取的8家测绘企业开展测绘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本次抽查邀请3名省测绘专家共同参与,经质量评定和审核,5家测绘单位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结论均为“合格”,其余3家本年度未开展相关业务。抽查结果及时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系统。

(八)做好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

按照《宿州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要求不断规范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工作,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性竞争审查办法》,建立健全公正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规定了公正竞争的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标准等内容。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以市局名义起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政策措施时,要先进行自我审查,后经法规科合法性及公平性竞争审查通过后,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方能出台。我局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平性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电话、处理和回应流程。今年以来,我局审查涉及市场主体文件2份、土地出让公告14宗、采矿权续期审批材料1份、存量政策措施12份,均未发现有违反统一市场和公平性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厅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坚持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三是推进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工作,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示,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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