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第一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件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26 15:2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 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用地证有效期三年) | 许可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建设依据 | 项目位置 | 用地面积 | 建设规模 | 项目类型 | 权责事项名称 |
安徽鸿都建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23MAD811QK51 | 普通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字第3413232024XS0002458 | 同意 | 2024/1/23 | 2024/1/23 | 2027/1/23 |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41300MB19715032 | S223向阳至S329段改建工程项目 | 2017-341323-48-01-005514 | 《安徽省普通省道路网规划(2016年-2030年)》《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223向阳至S329段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17〕36号) | 灵璧县韦集镇、向阳镇、虞姬镇 | 用地总面积96.066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78.5092公顷(耕地67.939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17.4607公顷,未利用地0.0965公顷。 | 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平面交叉工程。项目规划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一般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 | 交通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安徽灵辉建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23MAD6NRJ9XR | 普通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字第3413232024XS0001412 | 同意 | 2024/1/23 | 2024/1/23 | 2027/1/23 |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41300MB19715032 | 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 | 2017-341323-48-01-005513 | 《安徽省普通省道网规划(2016年-2030年)》《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17〕35号) | 灵璧县朝阳镇、渔沟镇、大路镇、禅堂镇、冯庙镇、灵城镇、虞姬镇 | 用地总面积240.139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83.9088公顷(耕地152.737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54.2198公顷,未利用地2.0106公顷。 | 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分离式立体交叉工程、平面交叉工程、路段监控通信站、养护工区、停车区。项目灵城镇段、朝阳镇和马集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一般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 | 交通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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