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分解】关于印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份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
1月份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份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单位明确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效推进。
2023年1月5日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份
重点工作计划
一、筹备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党建办)
二、准备主题教育工作总结。(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党建办)
三、做好市直机关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四、组织2024年春节前对困难党员、离退休干部、困难职工和选派干部走访慰问工作。(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五、做好省厅、市委、市政府发展和党建考核准备工作,筹备对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考核事宜。(责任领导:朱德义、付娇娇;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
六、落实“四下基层”精神,局领导班子赴砀山召开现场办公会。(责任领导:朱德义;责任科室:办公室)
七、做好省厅委托对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责任领导:朱德义、付娇娇;责任科室:财务科、人事科、办公室)
八、做好1月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重大事项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会同相关科室开展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领导:戴宝燕;责任科室:法规科)
九、编制2023年度决算。做好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复核工作。完成2023年内部审计考核报送。(责任领导:朱德义;责任科室:财务科)
十、督促县区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推进镇村规划联编。(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科室:空间规划科)
十一、推进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科室:空间规划科)
十二、筹备召开每周一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三、督促指导各县区局做好“用地清单制”工作。督促县区加快推进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工作。(责任领导:朱德义;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十四、推进胜利西路、陈营子安置区规划支路方案审查工作。办理卧龙湾及师范巷安置区10KV外部供电线路路径审批和城东220KV变电站控规审查。(责任领导:朱德义;责任科室:市政科)
十五、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并开展对县区2023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准备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发展和党建综合考核直接运用。(责任领导:曹西平、刘欢迎、戴宝燕;责任科室:耕保科、调查测绘科、监察支队)
十六、推进埇桥区灰古镇、泗县屏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责任领导:曹西平;责任科室:耕保科)
十七、指导督促各县区耕地保护问题专项监督清理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曹西平;责任科室:耕保科)
十八、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赴各县区再次督导“难安置”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难安置工作进度,在省级核查中不失分、不问责。(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确权登记局)
十九、督促各县区加快落实“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林权资料移交整合等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核实上报“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底数,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发证率。(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确权登记局)
二十、推进“政府购买”公证服务采购进度,完成单一来源采购,签订服务合同,全面建立“公证+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机制。总结工作经验,上报省厅和市政府。(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确权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十一、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成果,不断扩充智能导服等新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便民利企水平。(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确权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十二、持续开展市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县区自然资源确权进度。(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确权登记局)
二十三、积极筹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准备工作。完成市本级填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区局的工作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数据填报无误。(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确权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十四、邀请省级专家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展“获得经营场所”培训,锚定工作目标,为2024年1季度营商环境评议做好准备。(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科室:确权登记局)
二十五、抓好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提升登记队伍业务能力服务水平。(责任领导:付娇娇;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十六、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汇总上报,并开展数据库市级核查,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责任领导:戴宝燕;责任科室:调查测绘科)
二十七、按照省级方案,指导各县区严格按时完成林地落图成果上报,市局组织做好市级核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责任领导:戴宝燕;责任科室:调查测绘科)
二十八、持续推进宿州市2023年第27、38、3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作。(责任领导:曹西平;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
二十九、做好2023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责任领导:曹西平;责任科室:矿管科)
三十、推进办理砀山县孙集、范集勘查区矿盐矿普查探矿权注销工作。(责任领导:曹西平;责任科室:矿管科)
三十一、督促相关矿山企业完成矿山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领导:朱德义;责任科室:矿管科)
三十二、做好2024年第一批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三十三、组织参加全省新春土地推介活动。(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三十四、完成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三十五、持续推进汽车工具厂、宿州军分区干休所、经开区鑫宇置业、大润发周边、新宇药业、奥体中心土地置换、涉铁土地等项目土地收储和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三十六、组织开展土地储备供应工作培训。(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三十七、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白皮书”编制工作。(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三十八、持续推进2023年市第1、9、10、28、29、43批次和埇桥区2023年第6批次(增减挂)组卷报批工作。(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三十九、推进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小分校(颐景园配套)建设项目、第四小学,十七小学、符离中华路、经开区边角地等项目的土地划拨供应。(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储备中心)
四十、加快推进历年督察反馈问题和2023年卫片发现问题整改,及时与南京局和省厅对接销号,开展实地督导。(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四十一、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调查核实工作。(责任领导:刘欢迎;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监督电话:0557-3937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