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302-00039 信息分类: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16:37
文  号: 宿政地征预〔2023〕1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宿州市2023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宿州市2023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27 16:37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宿州市2023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批次土地征收涉及5个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11.3617公顷,其中农用地10.7810公顷(耕地8.9556公顷),建设用地0.5793公顷,未利用地0.0014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地块:位于苗庵镇大张村范围内,东至规划红山路,南至规划黄池路,西至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土地,北至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位于苗庵镇苗庵范围内,东至苗庵镇苗庵村土地,南至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土地和大北农公司,西至宿州市津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宿州市医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土地,北至规划宿马大道(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位于苗庵镇大张村范围内,东至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至泗城路,西至红山路,北至海翔环保(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位于苗庵镇大张村和蒿沟镇两半昌村范围内,东至蒿沟镇两半昌村土地、萧城路和苗庵镇大张村土地,南至黄山路,西至蒿沟镇两半昌村土地,北至规划黄山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位于苗庵镇大张村范围内,东至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土地、安徽晟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苗庵镇大张村土地,南至苗庵镇大张村土地,西至苗庵镇大张村土地,北至泗城路和楚江大道(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成片开发建设及黄山路项目(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征地行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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