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301-00029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1-03 发布日期: 2023-01-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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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03 09:00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逐项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优化人员构成,明确领导小组和成员的各项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局领导齐抓共管、法制机构牵头组织、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2.高度重视,带头学法。一是市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党组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坚持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在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通知亲力亲为抓法治建设,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定期举办、参加法治建设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业务能力水平。

3.专题研究,扎实推进。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2022年工作重点,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市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4.加强考评,务求实效。积极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综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依法行政内容作为年度对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2年度,对依法行政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事项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积极建章立制,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再提请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研究前,必经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研究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文件出台后依法向市政府备案,确保程序合法到位。2022年出台的3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遵守有关合法性审查规定,无被备案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和撤销的情形。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立足于改革发展客观需要,准确把握制度需求,对本机关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了废止、修改、保留等意见,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市局对依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前,根据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业务科室对收集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交局法治机构和局法律顾问审核,审核通过后上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研究。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会审。2022年,对28件重大执法决定3件规范性文件、12项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自2012年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玲为局法律顾问,2022年申请公职律师1名。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自然资源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法律顾问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我局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应诉重大执法决定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大大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组织安排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集中培训和参加省厅举办的相关业务学习培训班。按照省厅和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安排新录用上岗和未取得行政执法上岗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学习并参加考试。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2年,市局有3名工作人员通过测试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局政务公开系统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权责清单等事项,定期更新“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确保执法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配备数据存储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工具,建立全过程录音录像询问室,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全记录。三是扎实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明确由法规科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通过后由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案审会,召集相关科室进行集体会审,最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从而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手段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打造“科技+执法”新模式,不断提升执法实效。一是采用“人防+技防”,强化问题源头管控。引入高分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全时段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与日常动态巡查补充,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初进行预警,大大提升执法实效。二是搭建信息平台,持续跟踪监管。采用“一张图”管地,将土地、矿山审批、调整、查处等信息与卫片执法工作相融合,对土地、矿山变化情况持续跟踪监管。将日常巡查、卫片执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成果纳入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建立清单台账,保证执法留痕。三是整合数字资源,综合分析评估。通过信息监管平台开展数据分析,对县区、乡镇一个时期内用地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对违法问题突出的县区和乡镇进行预警提示,督促加强问题管控。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诚信体系平台,将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违法主体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四是全面提升城市规划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对接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建立违法建设管理系统,将违法建设管理系统纳入智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促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执法、远程监管功能,提高规划执法效率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开展行政诉讼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22件,其中涉及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7件;涉及不动产登记18件、规划2件、行政处罚1件、征地1件。2022年度我局胜诉案件21件,胜诉率95%。对于败诉案件,我局积极与法院对接,依法履行司法裁判,积极纠错。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按照规定要求,严格审理本市自然资源领域案件,积极配合市政府和省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2022年,我局审理11件行政复议案件,纠正下级行政行为7件,不予受理3件,驳回1件。被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涉及《行政处理答复书》3件,信息公开5件,不动产登记3件,行政处罚1件。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自觉履行上级复议决定

3.持续开展“两降低一提升”行动。按照省厅工作部署,持续在全是系统开展“两降低一提升”行动,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整改工作,以案件清理整改工作为抓手,通过清理排查,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责任倒逼,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积极妥善地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已连续两年下降。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氛围

1.统筹安排普法宣传工作。为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我局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书及普法清单,结合重点工作对全年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做到方案和年度计划紧密衔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普法宣传工作。

2.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局党组充分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坚持完善局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安排学法,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利用每周五学习日时间,全面系统地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上级依法行政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邀请市司法局副局长张久嵬同志来我局开展法治培训,努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能力。坚持以案释法,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以典型案例为鞭策,对标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由此查漏补缺,有效促进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

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纳入本部门普法目录清单的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节点,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宣传过程中开展了专题讲座,环保骑行等活动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到滨河社区宣讲宪法知识等。依托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大大提高法治宣传实效

(七)提高治理能力,健全完善职能体系

一是按市委编办统一要求,制作并公布《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本)》。二是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及时清理证明事项。三是积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压减矿业权审批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将部分申报材料调整为非必要报件,本部门出具的审批结果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由部门内部协调获取,优化办事流程。

(八)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根据《宿州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宿商改办字20227和《宿州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宿商改办字(202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并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计划、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细则。8月份,法规科联合测绘科共同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工作。9月份,我局与市应急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2022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市场监管局备案。根据方案要求,11月22日,我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公司、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港利龙山采矿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安排检查人员6人次,对被抽查企业进行现场勘查,查看月度报表,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检查。11月23日,我局及时上传检查结果到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

(九)做好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

按照《宿州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要求不断规范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工作,2022年2月15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局政策法规科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体负责科室,明确机构职责。2022年2月12日,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正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规定了公正竞争的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标准等内容。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以市局名义起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详细政策措施时,要先进行自我审查,后经法规科合法性及公平性竞争审查通过后,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方能出台。我局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平性竞争审查举报投诉电话、处理和回应流程。今年以来,我局审查涉及市场主体文件5份、土地出让公告17宗、采矿权续期审批材料2份,均未发现有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性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厅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规范行政决策,坚持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三是推进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工作,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示,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六是积极引导分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争取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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