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宿自然资规〔2020〕301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土地二级市场业务工作职责和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三个一”便民服务,经市局研究同意,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办理流程》(试行),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局参照执行。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1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办理流程(试行)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办理流程(分割、合并)
(一)申请(0.5个工作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含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会签会审(1个工作日)。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详细规划科、建筑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会签,报局分管负责人进行签批,会签会审后涉及土地分割、合并的由行政审批服务科出具批准文件。会签会审工作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牵头组织。
(三)决定(0.5个工作日)。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完成权籍调查、签署初审、审核、核准意见(属园区范围内的权籍调查、初审由各园区分局负责)。
(四)登记环节(1个工作日)。符合转让条件并审批结束的,进行登簿发证。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办理流程
(一)申请(1个工作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属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房屋办件的,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资料),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审核(1个工作日)。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实地查看并签署初审(属园区范围内的由各园区分局负责)、审核、核准意见。
(三)登记环节(1个工作日)。符合抵押条件的,进行登簿发证。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办理流程
(一)申请(1个工作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包括房地一体),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交易鉴证(1个工作日)。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签署审核意见后(属园区范围内的由各园区分局负责),组织签订出租合同,并提供交易鉴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