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008-0001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15:00
文  号: 宿自然资规〔2020〕30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二级市场 政策咨询电话: 3937367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31 15:00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宿自然资规〔2020301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土地二级市场业务工作职责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三个一便民服务,经市局研究同意,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办理流程》(试行),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局参照执行。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83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办理流程(试行)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办理流程(分割、合并)

(一)申请(0.5个工作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含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会签会审(1个工作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详细规划科、建筑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会签,报局分管负责人进行签批,会签会审涉及土地分割、合并的由行政审批服务科出具批准文件。会签会审工作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牵头组织。

(三)决定(0.5个工作日)。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完成权籍调查、签署初审审核核准意见(属园区范围内的权籍调查、初审由各园区分局负责)。

(四)登记环节(1个工作日)。符合转让条件并审批结束的,进行登簿发证。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办理流程

(一)申请(1个工作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属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房屋办件的,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资料),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审核(1个工作日)。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实地查看并签署初审(属园区范围内的由各园区分局负责审核、核准意见。

(三)登记环节(1个工作日)。符合抵押条件的,进行登簿发证。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办理流程

(一)申请(1个工作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包括房地一体),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二)交易鉴证(1个工作日)。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签署审核意见后(属园区范围内的由各园区分局负责),组织签订出租合同,并提供交易鉴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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