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宿州市2022年第1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宿州市2022年第1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批次土地征收涉及2个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11.2869公顷,其中农用地9.2562公顷(耕地7.2786公顷),建设用地2.030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地块一(1):位于城东街道津浦社区、道东街道翠园社区范围内,东至规划韩池子路,南至沱水路、道东街道翠园社区土地、沱河,西至城东街道津浦社区土地,北至埇桥区计划生育服务站、道东街道翠园社区土地、建筑材料堆放区、经十四路。(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一(2):位于城东街道沱河社区、道东街道翠园社区范围内,东至城东街道沱河社区土地,南至道东街道翠园社区土地、城东街道沱河社区土地、混凝土房、沱河,西至规划韩池子路,北至道东街道翠园社区土地、城东街道沱河社区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二(1):位于城东街道沱河社区、八里社区、十里村范围内,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小洪河、宿州市埇桥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爱乐系统门窗有限公司、城东街道十里村土地、城东街道沱河社区土地、城东街道八里社区土地,西至城东街道沱河社区土地,北至城东街道十里村土地、城东街道沱河社区土地、城东街道八里社区土地、小洪河。(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二(2):位于城东街道八里社区范围内,东至城东街道八里社区土地,南至宿州市远东国际汽配城,西至东二环路,北至施工区、城东街道八里社区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宿州市城东片区路网时村路项目(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征地行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