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含金融类)不动产首次登记费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31 17:50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现将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不含金融类)不动产首次登记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免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不含金融类)不动产首次登记费。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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