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207-00014 信息分类: 改革任务落实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4 11:0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问题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问题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04 11:06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月2日至3日,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人员周末加班加点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难题,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采取“证缴分离”容缺模式办理,宿事速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再次以实际行动,进一步落实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切实做到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自2016年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全市最大的民生服务窗口之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针对历史遗留办证问题中存在的诸多“痛点”“堵点”“难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坚持“尊重历史、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损害其他群众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局长办公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决策平台作用,快速化解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证缴分离”方式解决了公园道一号、元一新天地、恒大御景湾、东武小区二期10号楼购房业主办证诉求,让服务不仅有速度而且有温度,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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