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房即得证的建议
市房管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杨礼辉代表提出的“关于交房即得证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部分开发企业不能及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交房与交证不同步,给购房人在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影响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也带来不利影响。
二、办理建议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由住建、房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交房即交证”工作组,定期研究和统筹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对本部门主办事项的实施条件、主协办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予以明确,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在工作落实过程中,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流程管理、专人跟进、限时办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实行“多测合一”,统一测绘,分类审核,成果共享。简化验收备案流程,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制度,建设项目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交房,通过“一家牵头、多验合一、限时办结”方式,实行验收阶段各部门联合验收。
(三)加强信息共享,依托房产交易合同网签系统,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签系统、缴税费系统以及与水电气暖等服务单位互联共享,分类审核,成果共享。
(四)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诚信管理、过程管理及满意度评估等手段,房管部门在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上增加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日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项目的首次登记,并与购房人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条款,监督开发企业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
(五)由房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构建“交房即交证”的诚信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屋预售许可、施工、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诚信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与税务、住建、房管等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对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减轻申请人材料负担。深度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减少企业、群众多头跑,各部门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的基础上再造审批程序,减化申请材料,压缩办事时限。
(二)加大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电子证照的开发力度;在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不动产网上办理系统建设,实现建设项目可通过网络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逐步实现企业群众零跑路,网办零材料的目标。
(三)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同时提交群众分户办理转移登记的材料。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全程帮办,及时高效为企业群众办理各项手续,确保实现交房即交证工作目标。
(四)按照职责细化分解的任务,明确责任单和完成时间,加强协作,合力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同时加强工作推进的对口跟踪、检查和指导,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通过加强部门联动、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信息共享等方式,为新建商品房项目提供“交房即交证”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3937360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