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204-00032 信息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17:4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契税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契税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29 17:41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宿政发〔2019〕5号)《关于抓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宿城组办〔2019〕16号)中“关于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并落户,对缴纳的契税给于全额补贴”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经研究制定补贴制定,设立宿州市《宿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契税补贴》项目。

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农业转移人口,在市中心城区和宿马园区规划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取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的户籍证明后,市财政部门对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财政补贴,首次资金投入5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支出308.8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落实《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宿政发〔2019〕5号)和《关于抓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宿城组办〔2019〕16号)中关于农业转移入口在主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并落户,对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促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工作各项政策更好更快落实到位,加快城镇化,促进宿州市经济和谐发展、补贴对象是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农业人口,在市中心城区和宿马园区规划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取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的户籍证明的市民。

(二)该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叙述法,依据公开公正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服务对象、退税户数、金额、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见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为推进城镇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好《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经研究制定补贴制定,设立宿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契税补贴》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该项目2020年3月拨入专款500万元,截止2020年底,实际完成退税447户,支出补贴金额:308.84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施促进了我市城镇化进程和社会经济发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契税补贴项目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增加税收收入,提升我市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和经济发展水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

1、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契税专户;

2、公安局税、务局分别设立购房契税补贴受理窗口,办理农业转移人口购房契税补贴审核;

3、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补贴发放。

六、下一步改进建议

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止2020年9月20日该项目拨入500万元,利息收入1.44万元,契税补贴款合计501.44万元,已退税689户,退税金额合计50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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