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办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计划完成朱仙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前期立项、工可、设计及各阶段规划、环评、勘探、林地使用、洪水评价、洪水内涝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节能评价、社会风险评价、水土保持、土地预审及报批、施工图设计等各项专题等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第13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第5号,市采煤塌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朱仙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经费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3)实施主体。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塌办。
(4)起止时间。延续项目,2022年1月-2022年12月。
(5)项目内容。完成年度采煤塌陷区治理综合治理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矿产督查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每年年初制定全市矿业权检查督察计划,组建专家队伍,每年分两次检查。每年4月份开始上半年检查,7月份开始下半年检查,预计检查矿业权40余次。
(2)立项依据。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2月27日印发的《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国土资发〔2003〕62号)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产督察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土资〔2015〕106号),该项工作符合政策要求。
(3)实施主体。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管理科。
(4)起止时间。延续项目,2022年1月-2022年12月
(5)项目内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专家的酬劳和差旅费用。费用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每位专家每天检查费用600元,每次检查由三位专家组成,全年费用预计1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3.“法律顾问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每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及出庭,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日常工作咨询。支付律师顾问费。
(2)立项依据。延续项目。2022年1月-2022年12月
(3)实施主体。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
(4)起止时间。2022年底前完成律师顾问费的支付。
(5)项目内容。支付律师年度顾问费。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4.“宿州市2022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51号文件和2020年部署文要求,完成99个监测点基础上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维护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提交年度备案资料和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完成成果资料存档,完成宿州市基于具体楼盘的商品房成本调查与监测。
(2)立项依据。按照51号文件和2020年部署文要求(3)实施主体。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5)项目内容。完成99个地价动态监测点四个季度的样点监测、维护工作,完成一个宿州市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表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5.“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项目。
(1)项目概述。指利用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违规成因,建立健全以定期监测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2)立项依据。宿国土资〔2016〕34号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
(3)实施主体。宿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举办培训班;卫片执法工作成果;对发现违法用地用矿图斑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组织迎接省自然资源厅和南京督察局督导、验收等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70万
(7)绩效目标。目标1:完成本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任务。目标2:推进卫片发现违法用地用矿行为整改,实现“零约谈、零问责、零违法”的工作目标。目标3: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6.“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行政审批科通过第三方招录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需按月支付其工资。
(2)立项依据。《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实施细则》、宿营商组【2021】1号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6名政府购买人员2022全年工资。
(6)年度预算安排。28.2万。
(7)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