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06 10:36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我局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在对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和实践经验,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8月18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及19家市直单位的意见,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意见。
截止10月12日,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及19家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解释说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均无意见反馈。
10月11日我局法规科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0月12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10月18日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22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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