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服务指南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0-15 17:53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条;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6.《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
五、申报条件:
1.事项属本级政府权限范围;
2.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的要求;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六、申报材料(电子件、原件各1份,复印件2份):
成交确认书;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审查→行政审批服务科决定→ 窗口办结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
十三、结果送达: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3030225
十六、监督电话:0557-3937575
十七、办理地点: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西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