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007-00011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7-20 11:2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意见反馈】关于《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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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20 11:26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11日发函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重点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等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仅萧县政府提出修改意见,其他单位均无意见,现补偿标准已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

《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11位热心群众有反馈意见,其他均无意见。在补偿方案修改过程中,已对上述热心群众反馈意见进行了统筹考虑。

热心群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1. 尹先生建议:由之前拆迁按2008年5月航拍图认定向后推迟到2015年

采纳情况:未采纳。《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征地补偿拆迁标准,非群众描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2. 陈女士建议:建议房屋拆迁按照2015年航拍图为标准,取消2008年的航拍图标准!社会在发展,家庭人口也在增加,建议已实际情况拆迁,避免一刀切式的粗暴拆迁!

采纳情况:未采纳。《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征地补偿拆迁标准,非群众描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3. 陈先生建议:由之前拆迁按2008年5月航拍图认定向后推迟到2015年或2019,楼房拆迁比例一楼一比一,二楼一比一,三楼二比一,拆迁补偿费公开透明。

采纳情况:未采纳。《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征地补偿拆迁标准,非群众描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4. 陈先生建议:您好,根据目前宿州市商品房的房价,拆迁的初衷是改善人们生活,提高幸福指数,按这种补偿6平方换1平方,老百姓惨很了,一楼不应该是1:1的赔偿标准吗,希望您站在被拆迁户的角度考虑,多听听老百姓的呼声,提高补偿标准,为民造福,营造和谐社会!

采纳情况:未采纳。《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征地补偿拆迁标准,非群众描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5. 何女士建议:拆迁时间建议推迟到2013年以后

采纳情况:未采纳。建议与该文件无关。

6. 李先生、陈先生、张女士、李先生、陈先生建议: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宿州一员,能有幸为大家表露一下心声和心愿,希望政府能采纳 (皖自然资源函 [2019] 677号) 方案补偿,以国家制定的三线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执行,不能拆了老百姓再去申请救助,领扶贫款生活!!!要让百姓有幸福感的方向努力执政!

采纳情况:统筹考虑该意见

7. 卞先生:08年距今12年了,按2016年航拍比较合适

采纳情况:未采纳。《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征地补偿拆迁标准,非群众描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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