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005-00007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2 10:5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众征集】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州市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养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公众征集】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州市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养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4-22 10:55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强我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养护监管,促进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养护监管工作规范和有序开展,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后期养护监督管理,提高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宿州市采石场修复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宿州市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养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宿州市淮河路219号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34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75667698@qq.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2020年4月22日

 

附件:《宿州市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养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