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003-00003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3-10 发布日期: 2020-03-10 15: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众征集】《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9年修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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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9年修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3-10 15:08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自查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9年修改)》(以下简称《规划》)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9年修改)》编制背景情况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一带一路”、新一轮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及大运河文化带等重大战略,解决土地利用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一致性衔接,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本次调整完善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皖国土资规〔2018〕4号)等文件要求,以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和相关统计数据为基础,在保持总体目标、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和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不变的基础上对各县区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二、《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9年修改)》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各县区土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对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和泗县的主要用地指标进行分解。《规划》调整后,宿州市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增加236.1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236.15公顷。

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通过走访调查、网络公示、收集相关资料等,听取、收集项目所涉及区域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重点围绕《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论证;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对社会稳定风险做出估计并判别项目风险初始等级;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分析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综合判断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对象范围:《规划》的直接利益者和间接利益者。

2. 主要事项

(1) 对《规划》持何种态度;           (2)《规划》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 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4) 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5) 对《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六、 公示周期: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贺小山            联系电话:3937600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宿州市工程咨询研究院       联系人:韩冬              联系电话:3052898

邮箱:szgcz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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