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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征集】宿州经开区集中建设区1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集日期:[ 2022-05-05 ]至[ 2022-05-26 ]状态: 已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宿州经开区集中建设区1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2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5月25日之前将署名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418341544@qq.com 。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宿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南部,涉及宿州市埇桥区金海街道河拐社区、王徐社区、紫金社区,总面积257.0633公顷。

片区范围内已建成道路有金海大道、宿怀路、南二环路、金河路、金海五路、金海六路等,片区已规划了金海三路、鞋城一路、鞋城二路等多条干支路,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一是新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成片开发建设是土地征收的重要要求。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新《土地管理法》第45条明确了属于公共利益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六种情形,在土地征收制度上提出了重大改革。新的法律规定缩小了征收集体土地的范围,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只有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规定和条件,才可以依法实施土地征收。

二是承接老城、辐射城南,实现产城融合发展的战略的战略支点。在整个宿州的产业布局中,南侧、东南的经开区、循环经济园仍是未来宿州产业主要的发展方向,也是宿州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未来将承担为该区域范围内的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及生活休闲服务的重要功能,是带动整个宿州产业转型的主引擎。

三是实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打造智慧生态城—创新活力区的需要。在实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方面,区域一体化进程加速,本片区所在区域规划发展形成“一园二轴三区四心多点”格局,一园纳百川,二轴融新城,三区促发展,四心蕴新意,多景现未来。本片区以大宿城为依托,以产业转型升级、业态优化提升、脉络传承延续、空间提质增效为重点,致力与打造“生态、人文、智慧、创新”四大主题的“智慧生态城—创新活力区”。因此本片区的开发建设是落实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打造智慧生态城—创新活力区的需要。

四是推进地方城市建设,打造协同发展示范区的需要。在实现规划所确定的主要城市功能方面,经开区加强与宿州主城区的基础设施对接,进一步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设施,加快提升开发区生产科技水平,延伸产业链,构建综合高效的产业体系,发挥开发区对宿州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开发区城市功能,拓展总部经济等生产服务功能,提高开发区综合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开发区社会管理新模式,将市经开区打造成宿州经济转型加快发展主引擎。本片区规划在空间结构上塑造张弛有度、错落有致的空间形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创建协同发展示范区。

五是保障就业和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需要。

土地征收将会产生土地金融,土地金融在土地的开发、利用环节将有力的促进土地开发的深度和速度,大幅度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程度,缓解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同时,本片区是以居住生活、商业商务服务为主的集中建设区,各类项目的建设施工以及后期各类商业服务业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必定为当地及周边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创造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带动人口就业,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六是加大要素保障,落实居民住有所居的需要。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围绕这住房问题,经开区集中建设区1片区开发有助于新增建设空间,有利于形成一批功能配套齐全、生态景观优越的现代居住社区,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居住需求,让人“愿意来”“留得下”“住得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认同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片区规划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0725公顷,机关团体用地面积2.6589公顷,文化用地面积6.3767公顷,教育用地面积18.252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3229公顷,城镇道路用地面积43.3958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3.0386公顷,消防用地面积1.5366公顷,公园绿地面积10.5229公顷,防护绿地面积15.7450公顷,广场用地面积0.4546公顷,城镇住宅用地面积93.082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59.6042公顷。

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居住服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商业商务功能、绿地休闲功能和交通枢纽等功能。

四、规划符合性

1、该片区名称已纳入宿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该片区用地符合《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

3、片区全部位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视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4、片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五、拟建设项目和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建设项目以城镇住宅、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公共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项目为主,计划在2022-2025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和供应。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方案成片开发的实施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成片开发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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